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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峇克里
,
拒絕接納皇家警察委員會提議設立的
'
警方投訴和不當行為獨立委員會
'
感到遺憾
.
我們認為
,
警方抗拒獨立委員會的監督
,
將使人民繼續遭受
'
猖獗的惊奪匪等犯罪事件和時有所聞的警察貪污濫權
'
的雙重掠奪
!
執法團體缺少法治精神
我們認為
,
像這類
'
勒令脫衣
' , '
性虐待
' , '
偷拍
' , '
毆打嫌犯
' , '
索賄
'
和
'
向舉報者報复
'
的等再三上演執法人員濫用執權的事件
,
實際上已經敲響了執法單位不守法的警鐘
!
這些事件除了暴露了我國的執法機關缺乏紀律和愛獲人民的精神外
,
更顯示相關單位缺少
'
法治
'
的精神
.
執法人員的責任是保家衛國
,
保獲人民的財產和性命
.
若一個國家的執法人員不尊守紀律和法律
,
反而濫權動輒以暴力來執行
'
非暴力
'
的事件時
,
相信這個國家舉國上下都不會有法紀精神
,
當問題發生時
,
往往以赤裸裸的金錢和暴力來解決問題
.
而警察這類的執法團體
,
本身要求人民遵守法律
,
可是卻拒紀接受監督
,
這種
'
寬以律己
,
嚴以待人
'
的方法實在說不過去
!
獨立監督好處多
'
樹大有枯枝
' ,
雖然全國總警長表示
,
警方有能力自行監督紀律
.
然而
,
我們對執法團體卻普遍被人民斥責為貪污濫權的吊詭現象感到不滿
.
不可否認
,
執法人員都有一定的正義感
.
然而
,
執法人員也是一個普通人
,
也可能犯錯
. '
天子犯法
,
與庶民同罪
' ,
我們不應該過份期待執法份子時時刻刻都頂著
'
道德的光環
' ,
而不犯錯
.
若警察要求人民守法時
,
本身也應該守法
.
身為合法暴力的使用者
,
如果沒有法紀精神
,
對人民而言警察和強盜無異
.
為了避免執法團體的內部黑暗作業
,
造成包庇和官官相護
,
我們希望採用法治法紀而非人治的做法以杜絕問題
.
維護執法團體的權威性
,
不應該採用鴕鳥政策
,
為了保護投報者的安全
,
調查工作的公平性和杜絕執法團體的貪污濫權
,
我們希望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峇克里重新考慮接納皇家警察委員會的所有125項建議
.
特別是設立
'
警方投訴和不當行為獨立委員會
' ,
以落實執法團體的法治精神
,
才可以擺脫
'
貪污
'
和
'
濫權
'
的負面形象
,
提昇低落的執法士氣
,
以更有正面的態度服務人民
,
打擊犯罪或保衛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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