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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新先生,
24岁,餐馆领班,于去年收到志期2006年7月12日从交警发出的逮捕令,原因是因为没有缴付罚单.
因为他从来没有触犯交通规则,
也从未遗失身份证或驾照,
所以对交警发出的传票感到惊讶并不加理会.
过了不久当他到麻坡交通部更新电单车路税时,他赫然发现他的资料已经被列入黑名单.之后当他到麻坡交警查询时才发现他所拥有的这辆JDV7524在2006年4月7日傍晚5时40分在麻坡五马路触犯了三项严重的交通规则,
既闯红灯,没有路税及没有携带驾照.
更令他感到莫名其妙的是,
根据交警透露,这辆灵鹿目前的注册资料是属于一名沙洲土著.
林氏经于去年9月7日向麻坡警方报案.
因为这个事件,林先生必须承受许多不必要的烦恼与压力.
他已经上了两次推事庭并向推事解释,而且他的电单车路税也因为此事件导致他无法更新,驾驶执照也将于今年5月25日到期必须更新.
林先生于今日向麻坡 民 主行动党服务中心求助时指出,
他对有关当局对此事件的拖延深感不满.
陪同林先生出席记者会的包括同事蔡瑞云,
麻坡民主行动党服务中心主席魏淙贤,
财政萧国光,
理事余德华,林慧娟.
魏淙贤表示,
既然麻坡交警已经知道这辆轿车根本不属于林先生,为什么还要带给他那么多不必要的麻烦?
类似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麻坡,
所以他呼吁麻坡交警马上撤销此案件,
以让林先生能够顺利的更新路税及驾照,
更不要因为警方的失误而连累小市民劳财伤民.
麻坡交警主任也应该为其部门及下属的失职而给林先生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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